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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19点击:0
青岛公积金提取方法得符合提取政策规定的条件,大部分朋友的提取条件都是不符合的,如果您的条件不符合,可以操作操作,需要您的配合,不然没有他法。
● 申请人个人住房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已至少偿还一次,直至业务申请日的最后一个月;
● 在正常状态下持有共同储备基金卡;
● 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已开通(如未开通,可现场申请);
● 借款人同意授权查询其信用报告。
申请提交材料
● 我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房屋产权证原件(购买非流通房屋的,提供网上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原件,购买流通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
● 原始贷款合同
● 原始还款明细
● 结婚证原件(借款人配偶申请)
开业后,您可以在工作日8:30至16:30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提取的资金将于当日转入员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
提款额度和次数
在偿还购房贷款期间,员工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但夫妻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且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可用余额为限。不受提取时间的限制。
除了自助提取的便利性,
青岛的公积金政策也发生了一系列重要变化
增加为租赁住房提取的公积金金额
,提供市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产权证明原件的员工,每次支取金额上限由6000元/年调整为8400元/年;职工实际年租金支出超过8400元的,由市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产权证明原件,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原件和租金发票原件可根据实际租金支出提取,夫妻双方每年可提取的最高金额不得超过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