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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几次?

发布时间:2022-05-17点击:0

公积金取了一年后第二年怎么提取?

公积金取了一次,第二次再取出时,时间需要间隔一年以上才可以,并且提取公积金需要正常手续证明才能公积金提取出来。需要职工向公司单位申请提取审批表并填写信息,之后职工个人或经办人带着审批表和相关证明资料去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以及加盖公章。最后经办人或者职工个人带着盖章资料证明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申请提取公积金至其公司账户上,由公司支付给员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p>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p>


青岛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几次

青岛市公积金用来支付公租房房租没有限制次数,只是限制金额,具体规定如下: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职工租赁多套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且每人每年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申请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交纳的房租。租住本市其他住房的,每人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6000元。

扩展资料:

青岛市提取公积金交公租房房租需要的材料:

第十四条职工租赁住房的,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租金缴纳证明原件。承租人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还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参考资料: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