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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24点击:0
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今年12月1日起,员工可亲自或委托单位的代理人、直系亲属等经公证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市民,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无需缴纳任何手续费。请不要相信他人代为收取手续费和提取公积金,也不要向他人提供自己的公积金账号、密码和验证码,以防被骗或泄露个人隐私。
据悉,该中心已开通退休提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出租城市房屋提取(限额8400元/年)、公积金贷款提取、商业贷款自助提取、,且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合同2年不再就业,且户籍为非本市户口,且账户关闭半年。享受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共8笔取款业务的网上办理渠道。员工可在网上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自行办理取款手续,无需到柜台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员工提供虚假材料提取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追缴骗取的公积金,并记录在住房公积金诚信档案中,并将不诚实信息报送相关管理部门共同处罚。
公积金提取业务将由个人办理!记者11月22日获悉,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后,海岛市将从12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提取业务将由个人办理。
据了解,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市民可以在不同的地方携带购买合同原件、购买全额发票原件或契税缴纳证明原件、结婚证原件、银行贷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加盖银行印章)、身份证、,青岛市五大银行的公积金联名卡或一级卡到任何一家管理机构取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