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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1点击:0
1住房补贴
资助标准:本科毕业生每月500元,硕士生每月800元,博士生每月1200元。
补贴期限:申请人自首次领取补贴当月起,可享受最长36个月的住房补贴。即本科毕业生最高可享受18万元住房补贴,硕士可享受288万元,博士可享受432万元。
已领取补贴但补贴期限未满且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在提高学历并取得新的住房补贴后,可按现行政策申请剩余月份的住房补贴。学历。想要提高学历的,须先通过青岛人才网“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模块提交暂缓住房补贴申请,并记录申请补贴的月份。
2、购房补贴
资助标准:博士生每人15万元,硕士生每人10万元,一次性发放。
注:住房套数及贷款余额均按家庭(夫妻及未成年子女)计算;贷款单位数量考虑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住房套数考虑青岛市7个区、3个市;青岛多子女家庭首次置业贷款限额可提高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