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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24点击:0
在青岛,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提取,以解决生活中的各种问题。
在本期节目中,壳牌找房青岛站将向您介绍“提取公积金”以及如何操作“提取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
(1) 适用范围:
1.如果员工购买了有产权的自住房屋,他或她可以提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雇员应为财产所有人或财产所有人的配偶;
2、异地购买全部产权房,房屋所在地与职工或其配偶的户籍不一致的,应当自取得产权证之日起六个月后申请办理退房手续,完整的采购发票和完税凭证。
(2) 提款限额:
对于购买产权自住住房,符合条件的员工可以提取最后一张付款发票或契税缴纳证明注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但所有提取者的总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住房支出。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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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① 问题:你能为购买商店、办公楼、车库和地下室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员工在购买商店、办公楼、车库和地下室时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员工只有购买自住住房,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问题:住房贷款与户籍不符,购房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未满六个月。以购买的形式为住房公积金提供哪些材料?
答:如果员工通过异地贷款购房,可以以购房的形式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时,应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房屋贷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原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全额发票或契税缴纳证明原件、婚姻关系证明原件,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在我中心各管理处办理。为了进一步防止欺诈行为的发生,我中心加强了异地购房回款审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规定,借款人本人需持有身份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及还款明细原件,并到我中心各管理处授权查询个人征信系统,以确定住房贷款的真实性。确认无误后,即可办理取款手续。
如何提取租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近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了市民的相关咨询意见。
受理条件:(1)适用范围:职工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3个月,且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和出租住房的,夫妻双方可以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2) 提取时间间隔:员工租用多套住房,只能为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人每年只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次租金。两次提款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办理要求:(1)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2) 提取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个人账户已纳入中心集中封存账户管理的员工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3) 在本市租赁房屋自用的,还应根据以下不同情况提供证明材料:1、在本市租赁公共租赁房屋的,应提供公共租赁房屋租赁合同正本和租金支付证明正本。员工及其配偶的总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租金。承租人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还应提供结婚证原件。2、在市内出租其他房屋的,每人每次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8400元。应提供本市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证明原件,单身员工还应提供宣誓书原件。职工实际年租金支出超过8400元的,由市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证明原件,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原件和租金发票原件可根据实际租金支出提取,员工及其配偶每月最高提取金额不得超过2500元。承租人配偶申请退房时,还应当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单身员工应提供自己签署的宣誓书原件。提取金额应当按照租赁年度核定。批准金额的最早日期为2018年5月1日。租赁期限超过一年的,一次只批准一年的租金。服务提示:从2019年5月7日起,取款业务将取消银行存单的结算方式。在保留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结算的基础上,增加一级借记卡结算方式(仅限于建行、工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符合提取条件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金额转入员工备案登记的五大银行一级借记卡账户或联名卡账户。(如果员工没有联名卡,则需要提前关联五大银行的一级借记卡)